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 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6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 议由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予 以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